本月《广州市供水用水条例》正式实施
2019-10-8 18:13:41

小区共用管道、水泵坏了谁来维护?高层住户水压不够经常停水怎么办?近年来,二次供水问题已成为影响城市供水日渐突出的问题。据悉,自今年10月1日实施的《广州市供水用水条例》对建设项目配建的供水设施,其建设验收标准、管理维护责任等有明确规定,要求新建的楼宇必须按规范建设完善居民用水二次供水设施。


小区户外供水设施属业主管理维护


大部分市民对自家户内的供水设施有管理和维护的意识,但对住宅项目配建的户外供水设施的管护责任却不甚了解,误以为这些供水设施应该由供水单位或者开发商管理维护。事实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广州市供水用水条例》规定:共用管道、水池、水泵等住宅项目配建的户外供水设施属于业主共有,由业主集体进行管理、维护。


据了解,正因为市民存在这种误解,在很多老旧居民楼宇,水泵房废弃、供水管道“跑冒滴漏”、二次供水设施年久失修等情况比比皆是,却被“晾在一旁”,“无人问津”。“管他呢,反正荒废了还能靠市政水压供水上去,没水用的时候再说吧!”不少业主存在这样的“侥幸”心理。


然而到了高峰用水时段,部分高层因二次供水设施不完善,缺水缺压现象时有发生。用户没水用,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供水单位。然而供水单位由于没有法律授权依据及相应的费用支出预算,也只能尽民生义务采取一些力所能及的应急措施,以缓解用户用水问题。


另有一些老旧居民楼宇因没有单位管理、没有物管、没有业主委员会,即使有些业主想维护,却苦于无人牵头、集资难等问题只能不了了之。在广州,2000年前建设的既无物业管理,又无加压设施的老旧用户共用用水设施就超过18万户。


今年将改造1万户老旧用户用水设施


近年来,二次供水问题已成为影响城市供水日渐突出的问题。即将于2019年10月1日实施的《广州市供水用水条例》对建设项目配建的供水设施,其建设验收标准、管理维护责任等有明确规定,要求新建的楼宇必须按规范建设完善居民用水二次供水设施。


《条例》指出,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对水压要求超过城市供水水压标准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配套建设二次供水设施。居民用水二次供水设施应当独立设置,不得与消防等设施混用。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地方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设置集中转压、供水管道、消火栓等设施。供水设施应当与建筑物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交付使用。供水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对于已投入使用的住宅项目配建的供水设施不符合相关标准的,由政府部门牵头编制整体改造计划,逐步规范完善。


为解决与人民利益最直接相关的用水问题,今年,广州市政府发布了《广州市推进供水服务到终端工作方案》,由各区政府作为属地改造责任主体,计划利用5年时间,结合老旧小区微改造计划,同步推进全市181782户老旧楼宇的用水设施改造或维修工作。


市自来水公司作为中心城区的改造实施主体,今年将完成353个地址共计一万户2000年前建设的既无物业管理,又无加压设施的老旧用户共用用水设施。据了解,目前,已有62个地址已进入改造施工阶段。改造资金无需用户承担,改造完成后的用户共用用水设施生活给水系统交由供水企业实行专业化、规范化维修养护。消防系统仍由全体业主负责管理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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